关于教职工子女医疗、医保报销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凡学校正式在编、院编教职工子女年龄在18 周岁及以下且未参加工作,本年度医保参保费以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因病产生的医药费。
二、报销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报销:教职工子女医疗费报销额度最高为600元,不足600元的按实际金额报销(不在报销范围内、家庭共济账户已刷卡的不能报销)。医疗发票期限为上年1月至12月。
2.医保费报销:凡参加2026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教职工子女每人补助400元。
三、报销流程
1.医疗费报销:教职工凭子女医疗发票原件经校医务室(医务室值班电话18057366120)审核后,可通过线上自行预约办理报销单(经费号为81100001,预约报销单时,电子票据需要认证),预约好报销单后经分工会汇总,各分工会将报销单连同附件1纸质版交行政楼102办公室。
2.医保费报销:教职工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交佐证材料到所在分工会登记,各分工会核验佐证材料并填写附件2汇总报行政楼102办公室,医保缴费凭证打印方式见附件3.。
四、报销注意事项
1.发票审核规范:最后一张发票需附有医务室审核医生签字、报销总金额及审核日期;
2.发票认证:发票抬头标注“电子”字样的需进行认证;仅增值税专用发票会显示“已认证”状态,其余发票类型显示“未认证”不影响使用;
3.报销额度:医保医疗报销额度按子女人数核定,每人年度报销额度为600元,实际报销金额以不超过600元/人为准据实结算。多名子女可合并填报在同一张报销单中,只需在备注栏注明各子女相关信息即可;
4.报销单摘要填写规范:部门/学院+报销人+报销内容;零散发票需单独用A4纸张粘贴整理。
5.报销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逾期将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1.嘉兴南湖学院教职工子女医疗费报销统计表
2.嘉兴南湖学院教职工子女医保费报销统计表
3.医保缴费凭证打印方式及缴费证明模板
校工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