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按照《中国工会法》和学校工会相关制度的规定,按要求现开始缴纳2024年(1-6月份)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会章程》规定会员应当履行按月缴纳会费的义务。凡我校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及时足额缴纳工会会费,未缴或未足额缴纳会费的会员,不享受校工会相关福利。
2.缴纳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缴纳。每月缴纳会费的标准是个人工资表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0.5%,尾数四舍五入到角。根据人事处提供数据,此次会费测算标准根据4月最新工资调整基础测算。
(1)新进教职工会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x0. 5%x工作实际月数;
(2)今年1-6月份办理退休的会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x0. 5%x在职月数;
3.缴纳的方式:各分工会要按照上述标准收缴会费,做好登记、统计工作。于5月15日前完成缴费工作(缴费渠道:关注公众号嘉兴南湖学院,点击日常缴费进入工会费页面进行操作,请同时备注缴纳单位)。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3628030。
校工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