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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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教职工子女医疗报销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23-03-16
        

     

    各位教职工: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学校正式在编、院编教职工子女年龄在18 周岁及以下且未参加工作,本年度医保参保费以及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因病产生的医药费

    二、报销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报销教职工子女医疗费报销额度最高为600元,不足600元的按实际金额报销(不在报销范围内、家庭共济账户已刷卡的不能报销。医疗发票期限为上年1月至12月。

    2.医保费报销凡参加2023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教职工子女每人补助400元。

    、报销流程

    1.教职工凭子女医疗发票原件经校医务室马宏图医生审核后以分工会为单位)网上预约报销单经费号为81100001,预约报销单时,电子票据需要认证各分工会收齐后填写附件1交行政楼501办公室

     

     

    2.教职工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交佐证材料到所在分工会登记,各分工会核验佐证材料并填写附件2汇总报校工会

    3.报销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将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1:嘉兴南湖学院教职工子女医疗费报销统计表

    附件2:嘉兴南湖学院教职工子女医保费报销统计表

      校工会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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